发布日期:2024-10-22 浏览:
各系、各教师:
根据《温州大学通识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等文件,学校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简称通选课)开设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范围
1.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按照附件1执行。
2.全校各专业每学期开设通选课不少于2门。
3.通选课的主讲教师必须是高校教学工作满两年,教学效果优秀,责任心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艺术类专业可适当放宽(不含退休教师)。
4.通选课每三年应至少开课两次,当学期成功开课的通选课程,不得擅自停开。
5.全校性通选课课程库(附件2)中已有的课程(之前已成功申报的课程),教师在教务系统直接申报。如需变更库中已有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等,需作为新开课申报。
6.理论课程开课容量原则上每班不少于40人,满30人开班。
二、新开课申报
每门通选课的学分为1-2学分,理论课每学分16课时,实践课每学分32课时或一周。
申请新开课的教师需填写《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师简介。开课教师要重视通选课过程性管理,所提供的课程教学方案需授课计划合理,教学目的、要求明确,参考资料与成绩考核办法清晰。
所有新开课申报需经院系审核,由通识教育中心组织评审通过后公布,组织学生选课。
三、申报安排及要求
1.网上申报时间:10月21日10:00—11月15日10:00。
2.申报流程: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 “全校性公选课申请”->填写申请表(详细填报要求,见系统截图<附件3>)->保存提交->开课计划报学院->学院审批->教务处审核(若填报不规范的,则退回修改)->转入任务。
3.待全校通选课任务下达后,将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各教师及时关注,各学院应根据相关要求指导教师正确操作、申报。
四、材料报送
对于新开课,教师所在系应对《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附件4)进行审核,通过后提前(10月31日16:00前)将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由开课教师进行网上申报。
教师请在11月15日10:00前进行网上申报,学院教务科将于11月15日16:30前提交经学院审批及盖章的《温州大学全校性选修课申请表》、《温州大学校选修课申请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和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荣建,电话:660115,地点:北校区8号楼302。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4.2:温州大学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大纲样表.doc
附件5: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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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