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
各研究生:
为积极构建艺术与思政深度融合的教育体系,将研究生教育与艺术思政有机融合,探索艺术思政化、育人学术化的创新路径,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拥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立项办法与资助类型
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拟立项15项,分别为校拨经费项目5项和自筹经费项目10项。人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限报3项,其他文科学院限报2项,理工科学院限报1项。
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设校拨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校拨经费项目:学校将给予每项3000元研究资助,一次性拨付。鼓励各学院对立项项目提供必要的配套资金和条件保证。自筹经费项目:由学生本人自筹。自筹经费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原则上和校拨经费项目相同。
本专项资助经费使用参照《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中的经费使开支范围。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为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三)每位研究生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获得“2024年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立项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专项。
(四)申请项目须经负责人主导师同意,并承诺给予项目研究指导。
(五)项目提倡以课题组(成员6人以内)的方式申请,鼓励以博带硕,以硕带本,学历交叉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学院初评。
(二)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数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排序后报送。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公示评审结果,发文并发放立项证书。
五、项目管理
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原则上允许延期一次,延期到期后仍未结题,党委研工部发文撤销其立项资格,校拨项目收回剩余经费。
六、选题与方向
在艺术思政创新,艺术思政与“大思政课”建设、人才培养、传统文化、人文精神等融合研究,专业课程与思政育人协同研究等方面,自拟题目。参考选题如下:
1.“大思政课”格局下高校艺术教育和思政教育的现状调查
2.“艺术+思政”全过程融合教学机制研究
3.“艺术+思政”全链条实践育人机制研究
4.“艺术+思政”全系统协同育人机制研究
5.“大思政课”格局下学校“艺术+思政”耦合的实践研究
6.原创歌剧《五星红旗》的育人价值研究
7.“艺术思政大课”育人功能研究
8.艺术课程与思政教育协同研究
9.艺术思政生成机制、价值探索、体系构建、表现形式、实践探索、平台建设、机制建设、创新路径等研究
七、注意事项
(一)应避免研究生用导师已立项的各类项目或子项目来重复申请创新基金项目。
(二)研究项目所产生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归温州大学和项目组成员共同所有。凡对外使用(发表、出版、转让、上报及申报奖项等)资助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均必须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注明“本课题由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资助”字样(含课题编号),英文翻译统一为“This project is supported by the Graduate Innovation Fund of Wenzhou University, under the special research projec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of Art’”;否则,所有费用不予拨付或报销。
八、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积极申报,并以班级为单位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学工办(南校区304am永利集团官网201),电子版发送至班长群,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版:《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1)1式2份;《XX学院温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艺术思政”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
电子版:将所有报送项目汇总到一个压缩包,以“艺术思政专项+XX”命名;每个报送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内含“项目名称”和“项目名称(去除信息版)”2份申报书。(注:去除信息版请去除项目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及导师等信息。)
联系人:黄老师